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按照《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全省交通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五个严禁”的要求,为进一步统筹做好交通检疫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确保人员车辆通行和重要物资运输畅通,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撤销高速路出入口、普通国省道地界设置的检测消毒站(点)
2月12日中午12:00前,撤销十天高速盐官出入口检测消毒站(点)、十天高速礼县出入口检测消毒站(点)、崖城镇木树关村县级检测消毒站(点)、红河镇红河村县级检测消毒站(点)、盐官镇罗堡村县级检测消毒站(点)、罗坝镇关键村检测消毒站(点)、白河镇小河村县级检测消毒站(点)、固城镇绿化村县级检测消毒站(点)、草坪乡崖上村县级检测消毒站(点)、三峪乡弋家村县级检测消毒站(点)、祁山镇三角路口县级检测消毒站(点)、肖良乡桃林村县级检测消毒站(点)、雷王乡梁集村县级检测消毒站(点)。
二、保留城区道路检测消毒站(点)
保留礼县城区道路东出口检测消毒站(点)、礼县城区道路北出口检测消毒站(点)、礼县城区道路西出口检测消毒站(点)。其中:
1.礼县城区道路东出口检测消毒站(点),责任主体为城关镇人民政府,公安交警,礼县第三人民医院做好配合工作;
2.礼县城区道路北出口检测消毒站(点),责任主体为城关镇人民政府,公安交警,城关镇卫生院做好配合工作;
3.礼县城区道路西出口检测消毒站(点),责任主体为石桥镇人民政府,公安交警,石桥镇卫生院做好配合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该撤销的检测消毒站(点)坚决按时撤销。保留的检测消毒站(点),要维护好正常交通秩序。检测消毒工作主要把好县城、村镇、社区门户,坚决切断疫病输入扩散渠道,确保全县再无新疫情发生。
此前有关交通检疫站(点)设置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礼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检疫组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