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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陇南2县撤销国省道及高速路出入口检测消毒站(点)

  • 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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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2/12 22:44:10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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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通知精神(甘交检疫〔2020〕18号)

进一步做好交通检疫和保畅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按照《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全省交通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五个严禁”的要求,为进一步统筹做好交通检疫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确保人员车辆通行和重要物资运输畅通,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撤销高速路出入口、普通国省道地界设置的检测消毒站(点)

2月12日中午12:00前,撤销十天高速盐官出入口检测消毒站(点)、十天高速礼县出入口检测消毒站(点)、崖城镇木树关村县级检测消毒站(点)、红河镇红河村县级检测消毒站(点)、盐官镇罗堡村县级检测消毒站(点)、罗坝镇关键村检测消毒站(点)、白河镇小河村县级检测消毒站(点)、固城镇绿化村县级检测消毒站(点)、草坪乡崖上村县级检测消毒站(点)、三峪乡弋家村县级检测消毒站(点)、祁山镇三角路口县级检测消毒站(点)、肖良乡桃林村县级检测消毒站(点)、雷王乡梁集村县级检测消毒站(点)。


二、保留城区道路检测消毒站(点)

保留礼县城区道路东出口检测消毒站(点)、礼县城区道路北出口检测消毒站(点)、礼县城区道路西出口检测消毒站(点)。其中:

1.礼县城区道路东出口检测消毒站(点),责任主体为城关镇人民政府,公安交警,礼县第三人民医院做好配合工作;

2.礼县城区道路北出口检测消毒站(点),责任主体为城关镇人民政府,公安交警,城关镇卫生院做好配合工作;

3.礼县城区道路西出口检测消毒站(点),责任主体为石桥镇人民政府,公安交警,石桥镇卫生院做好配合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该撤销的检测消毒站(点)坚决按时撤销。保留的检测消毒站(点),要维护好正常交通秩序。检测消毒工作主要把好县城、村镇、社区门户,坚决切断疫病输入扩散渠道,确保全县再无新疫情发生。


此前有关交通检疫站(点)设置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礼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检疫组

                               2020年2月12日


关于撤销县内国省道

高速路出入口检测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员车辆通行和重要物资运输畅通,积极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维护全县经济社会正常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的通知》精神和省、市有关通知要求,结合“五个严禁”,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撤销县内国省道及高速路出入口检测点有关决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12日16时起,撤销县内十天高速银杏收费站、栗川收费站、两徽高速柳林收费站出入口检测点和麻沿河镇、虞关乡、大河店镇、泥阳镇、栗川镇草坝梁、柳林镇杏树梁分槽口等9个检测点,只保留徽县火车站和汽车站2个检测点继续执勤。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及时将已撤销检测点配备的电子测温仪、护目镜和未使用的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统一上缴管理。

二、国省道及高速路口检测点撤销之后,我县人员流动和物资交流将会进一步加大,增加了疫情防控工作的难度。保留的徽县火车站检测点和汽车站检测点要靠实工作责任,细化防控措施,按照有关要求继续加强站点检测工作,杜绝输入性疫情发生;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及社区的网格化管理工作,严把出入口,继续加强外来人口摸排和重点人群管控,严格出入登记制度,始终织密织牢疫情防控之网,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徽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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