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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都区文化体育局

信息来源于:陇南都市网 发布时间:2014/6/1
[主要职责]

l、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和文博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保证政令畅通。

2、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事业和文博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文化体育事业管理体制、新闻出版事业管理体制和文物保护工作机制改革,使之不断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3、研究指导全县群众文化工作,全面推进农村“小康文化”建设,文化长廊建设和少儿“蒲公英”计划及乡镇文化站基础设施四项重点建设项目。

4、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乡镇积极开发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含全民健身活动)承办县内各项文艺演出和体育竞赛。指导体育单项协会的工作,大力支持单项协会举办的体育活动。

5、培训文化专干、体育干部和舞蹈,书法,美术、球类、田径、武术、棋类等专业人才。

6、推动全县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加快网络化、标准化和现代化进程,使其成为社会文明的窗口。

7、管理艺术团体和文学艺术创作研究机构、树立精品意识,促进人才成长。

8、管理全县文化市场(娱乐市场、出版物市场、网络文化管理、音像市场、工艺美术市场、文物市场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实施“扫黄、打非”,指导管理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9、负责全县印刷、出版业务的行业管理,负责新建印刷单位和出版单位的资格审查和报批工作。

10、申报体育工作者和运动员、教练员、图书,文化艺术及文博等工作人员的高、中、初级技术职称。

1l、管理全县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工作,组织实施著作权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调解版权纠纷;查处重大著作权侵权案件,保护著作权人和出版者的合法权益。

12、负责全县地上地下古文化遗存的保护、抢救工作;征集流散文物;管理文博工作和文物市场,打击文物犯罪活动。

13、指导文化稽查队和业余体校的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文化站和各学校的文化体育活动。

14、落实文化经济政策,指导文化、书画、文博、体校等单位的文化产业开发和多种经营。

15、承担县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文化体育局设3个职能股室。

(一)人秘股职责

1、管理事务,参与政务。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及其它各种会议的安排、通知和记录,督促检查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2、协助局领导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县文化体育工作的情况,负责起草、修改、拟定文化体育局名义上报下达的各类文电工作。制定、修改各类工作制度。

3、负责机关机要、保密、行政文档、文印-。报刊订阅、管理印章、车辆、财务、财产、文件书信收发及电话传接等工作。

4、负责干部工人的考核评定,级别晋升、行政奖惩、调动分配、离退体、辞职和停薪留职工作。

5、负责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各类专业技术干部职称评定、申报、晋升、聘用和职工工资福利、劳动保险、优抚等工作。

6、负责各项财务预决算工作。申请分配、核定事业财务、基建等专项用款、临时用款的预算指标和审核、审批拨款等有关事宜。

7、协调机关内部、外部有关事务,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有关日常工作。

8、负责系统计划生育、工、青、妇和机关卫生、节假日值班安排,后勤等行政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文化体育事业的统计工作。

(二)文化股职责

1,拟定全县文学艺术、群众文化、民族文化、少儿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负责新办非正式出版物的审读审每匕和全县出版、印刷管理,培训业务干部。

2、管理图书、报刊及电子出版物市场,查处违禁出版物。

3、负责全县印刷、出版业务的行业管理,各类文化娱乐活动经营许可证的资格审查及颁发,负责新修印刷单位和出版单位的资格审查和报批工作。

4、宣传、普及版权知识,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有侵犯著作权案和非法出版案件,调解版权纠纷。

5、管理书报刊发行工作,对全县书报印刷厂(包括打字、复印门店)进行监督、指导,与有关单位_起进行“扫黄、打非”工作,净化出版物市场。

6、管理全县文化娱乐场所,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执行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有关的制度、办法及行业收费标准。

7、负责年度文化工作计划和年终汇报。

8、指导农村文化工作,负责实施乡(镇)文化站(室)设施建设和营业性演出管理工作,负责群众性业余文艺演出和外来艺术表演团体的接待及资格审核工作。

9、负责《文物保护法》的宣传,管理全县文物市场,打击文物犯罪活动。

(三)体育股职责

1、负责起草、拟定体育专业的各类文电工作;调查了解、掌握全县体育工作情况,制定全县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方案、政策。

2、在局里的统一部署下,指导实施全县全民健身工作,配合教育、卫生、民政、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督促、检查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情况。

3、协同学校体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完成中小学生达标任务。

4、负责组织、安排全县体育活动的筹备和竞赛工作。

5、指导和组织好节假日群众体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农村体育、医疗体育、幼儿体育活动;负责全县体育活动先进单位的评比活动。

6、会同民族宗教、民政等部门积极开展少数民族、老年人、伤残人体育活动。

7、检查、指导体校和中小学体育训练工作。

8、申报授予体育工作者和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技术职称、称号等。

9、搞好体育宣传、文史和科学研究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员。

10、负责上级主管部门各类表册的填报和年终工作总结。

11、负责收集和了解体育科技信息、情报和先进技术,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情报、技术网络系统和数据资料库工作。

[部门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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