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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都区建设局

信息来源于:陇南都市网 发布时间:2014/6/1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建设法规,研究拟定全区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政策、法规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负责全区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及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全区城市规划的实施管理;负责城市规划的审查报批;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的审查。

(三)综合管理指导全区土木建筑和建筑业范围内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建筑装饰的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和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建设管理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建设工程安全监察;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各类工程标准定额的实施;监督管理工程承发包合同及工程造价的审查。

(四)指导全区城市和村镇建设管理,指导全区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管理、市政设施、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建监察和城市污水处理工作。

(五)指导全区城镇建设及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指导全区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六)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执法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建设系统人才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树立和巩固良好的工作作风,现就我局的服务做出公开承诺:

(一)规划管理:
1、用地规划审批。审查建设项目选址、提出规划设计条件,9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图,9个工作日内办结;核发征地定线通知书,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个工作日内办结。
2、建筑工程规划审批。办理定点设计要求通知书、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9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查施工图,9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定位放线通知书、验线通知书,9个工作日内办结。
3、市政工程规划审批。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表》或施工图需要完善时发放施工图审查意见(函复意见卡),9个工作日内办结;施工图批复、工程定线通知书、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建设管理:
各项建设手续材料齐备、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报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审查备案、监理合同审核备案、施工合同审查备案、墙改与建筑节能审批1个工作日办结;质量安全监督手续随来随办;施工图审查待正式受理后,一般项目2 O个工作日内办结,特级和一级项目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初审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城市管理:
1、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依法处理各种违章,做到处理及时,处罚适度,不推委拖延。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的违章行为在三日内完成调查取证并及时按法律程序做好立案申报工作。
2、市政设施:对申请办理雨、污水接户等手续的单位,具备条件的,保证在二日内办理完毕。遇有突发事件,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遇有市政设施出现紧急抢修情况,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抢修。
3、路灯维护:城区规划道路安装路灯的路段,按时开、关灯,灯坏即修。
4、防汛工作:做好汛前检查,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抓好防汛值班,确保遇到险情及时投入抢险。

(四)房产管理:
房产交易权属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抵押登记,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办结。补证登记,自登记之日起6个月后20日内办结。初始登记,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办结。房屋租赁备案,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办结。

(五)违诺监督:
建设局办公室为局内自我约束负责机构,监督各股室执行承诺情况。监督电话:8236773转800O。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1.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文件处理、政务信息传递以及各种会议的组织等工作。2、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管理、文印、信访接待工作。3.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起草各种文件,负责检查各股室工作执行情况,负责机关保密、保卫、总务、后勤、安全及卫生等工作。4、负责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协助局领导加强建设系统的内部管理,考核、汇总、拟任中级专业职务的审核、推荐以及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等日常工作。5、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法制建设及其宣传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规划股
主要职责:1、负责城乡规划建设、宣传《城市规划法》、严格实施城区总体规划及村镇规划,指导旧城改造、小区详细规划建设及村镇规划管理工作。2、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设计方案审查、施工放线、竣工验收等工作,严格按“一书二证”制度把好城市建设关。3、负责规划拓宽改造地段及新区建设的放线及监督实施。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建设股
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城市发展、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措施、政策法规;负责城乡建设、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及城市雕塑工作,检查和监督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2、参与重大项目的选址及可行性研究工作;负责限额以内房屋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初设审查上报立项工作。 3.指导城市综合开发、环境综合治理、城建执法监察和垃圾、污水处理工作;监督执行城建系统技术标准和城建企业资质标准;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4、指导农村居民建房新设计,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以及全区村镇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的设计与施工。5.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和镇容镇貌工作,负责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拟定全区镇建设资金的使用计划。并督促检查使用落实情况。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路灯股
主要职责:1.按照城市规划和城市照明规划要求,设置照明设施,并负责统一规划、统一设计。2.负责新建、改建破旧照明设施,推广采用高效照明和节能技术。3.负责城区所有路灯的照明安全,维修不亮灯,完善城市的照明功能。4.负责拟定、申报路灯改造项目,切实解决城市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的问题,保证人民群众夜间出行的安全。5.负责城市照明节约用电管理。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档案室
主要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档案法》,依照《实施细则》和有关条例、通则、规定,具体实施各类档案的收集,对本单位文件材料进行定期归档集中管理。2、负责档案室档案的防震、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3、负责档案的编研和著录工作。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绿化股
主要职责:1、研究拟定城区、村镇绿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2、指导城区公园(包括综合性公园、植物园、游乐园等)的绿化管理工作。3、指导规划区的绿化工作,组织开畏城市义务植树活动。4、负责组织绿化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物业公司
主要职责:1、负责对安置楼住宅小区整体房屋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进行统一管理维护与维修。2、负责实施安置楼住宅小区专业化管理,与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依照物业管理合司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科学、规范管理,增强透明度。 3、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用。4、根据小区实际和小区居民要求,积极开发中介有偿便民服务活动、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以业养业。

(八)房管所
主要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确保房屋产权人及房屋租赁人的权益。2、负责辖区内房屋产权、产籍的颁证登记管理工作,并对所管房屋进行修缮与维护,确保住、用安全。3、负责落实安全制度,对所管旁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房屋安全。4、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5、负责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工作6、完成其它临时交办的事项。

(九)城管大队
主要职责:1、依据国家、省、市、区关于城市建设管理兰察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城区内的城市建设监察工作。2、负责城区内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市貌、房产开发等行业的城市规划管理监察。3、负责对未经规划部门批准,私自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4、负责对未经规划部门批准,私自扒窗改门、私接阳台、装修门脸、建筑物外墙装修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5、负责对违背规划部门批准同意的建筑条件,擅自改变建筑物的构筑规模,造型、标高、色调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6、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进行监察,对辖区内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等不文明行为及违反规划的广告牌匾、标语、商幌及其它标志性设施进行清理和整治。

(十)环卫所
1、负责城区大小3 2条街道(包括人行道),8条小区路及68条小巷道的环卫清扫、保洁、垃圾运输和处理,监督多层和高层建筑设置封闭式垃圾通道或垃圾贮存设施,负责城区环卫基础设施规划建设。2、负责检查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市场、公共场所的环卫保洁工作,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3、根据城区居住人口密度和流动人口数量以及公共场所等特定地域的需要,建设、改造环卫设施。4、提供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法规规定的服务,负责征收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确保环卫工作市场化运作。

(十)质监站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贡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工程质量和质量行为实施监督。2、依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核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主体的资质及有关人员的资格、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3、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筑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实体质量检查。对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对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部位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4、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按有关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5、负责对建筑工程及工程材料、产品、设备进行监督检测,并对全区检测工作实施管理。7、掌握本地区建筑工程质量状况,及时总结、推介工程质量管理经验,参与重大贡量事故处理。8、负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房改办
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2、负责办理和发放职工《个人住房档案》。拟订全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配套政策和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管理措施,指导并笠督实施。3、对全区出售公有住房成本价和住房补贴方案以及笠房补贴标准进行审核,并对已购公房上市交易工作的实施及对监督。4、会同有关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进行审核和上报。5、承办市区及乡镇单位集资建房的审批工作。7、承办其他工作。

(十二)自来水公司
主要职责:1、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2、负责城区供水。并负责供水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3、负责城区供水安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及饮用水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工作。 4、负责城区供水扩建工程项目规划建设工作。 5、负责城区供水工作建设及用水稽查工作。 6、负责做好节约用水及节水器具推广工作。

(十三)排水公司
主要职责:1、负责城市安全排水。2、依法查处擅自占用、损坏、危害城市排水管渠设施等行为。3、负责加强城区公共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4、负责城区排水管渠的清淤输通工作。5、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试验运营工作。6、依法查处擅开渠开井,雨污水排入管渠道造成设施受损。

四、部门黄页:

办公地址: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莲湖公园
邮编:7460O0
办公电话:8236773转800O
传真:8213949

电话:15825895017 18693909100 传真:0939-8658811 邮箱:7517935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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