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陇南都市网首页 >> 分类信息首页 >> 便民生活 >> 办事指南 >> 武都区民政局

武都区民政局

信息来源于:陇南都市网 发布时间:2014/6/1
一、主要职能

救灾救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农村医疗救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行政区划、社会福利、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婚姻管理、救助管理、地名管理、老龄人员管理等。

二、职责

区民政局是区政府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民政工作法规、规章、政策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救灾救济工作,组织实施救灾工作,核查并报告灾情;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减灾工作,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救灾捐款活动。

(三)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和管理工作;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活动;审批和管理全区社会福利募捐义演活动。

(四)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区拥军优属活动;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审核申报革命烈士和有关人员伤残等级;负责全区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工作,审核申报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五)承办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双拥工作。

(六)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工作;指导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和开发使用工作;承办区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全区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依照国家法规、政策,规范和监督社团活动,查处其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全区社团登记管理工作;协调各业务主管部门在社团管理工作中的关系。

(八)负责区直单位所属和挂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依照国家法规、政策,规范和检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查处其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村(居)民自治工作,推动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和社区自治工作,拟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和促进社区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负责拟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全区婚姻服务活动;指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二)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管理监督全区殡葬服务活动;负责全区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报批和管理。

(十三)负责全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指导救助管理站、老年活动中心、福利院的建设。

(十四)负责全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拟定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置、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乡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六)负责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纂和审定。

(十七)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区际区内边界争议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承办与邻县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资料图册的审定。

(十八)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并监督使用;承办本级福利资金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

(十九)负责管理使用地拨和区拨民政事业经费,并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区民政局设5个职能股。
(一)人秘股
(二)社救股
(三)优抚安置股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
(五)社会事务股

四、局属事业单位
(一)陇南市武都区边界办公室。
(二)陇南市武都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
(三)陇南市武都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四)陇南市武都区双拥办。
(五)陇南市武都区殡仪馆。
(六)陇南市武都区救助管理站。

五、部门黄页

办公地点: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北山东路
联系电话: (0939)8212342
电话:15825895017 18693909100 传真:0939-8658811 邮箱:751793550#qq.com
地址:甘肃陇南市武都区南桥路阳光商城1单元5楼 邮编:746000
Copyright © 2004-2024 陇南都市网运营中心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城市联盟
京ICP证B2-20190844号  京ICP备09021873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分类小帮手
本站客服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