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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都区司法局

信息来源于:陇南都市网 发布时间:2014/6/1
一、基本情况

武都区司法局成立于1980年,原称武都县司法科,后改武都县司法局,2004年陇南撤地建市,武都撤县设区后改为武都区司法局。下设公证处、康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三个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内设入秘、宣教、基层三个股室,加挂依法治区办、“两劳”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办两个牌子,共八个机构。现有干部职48人,其中:本科以上文化程度10人,占21%,大专文化程度22人,占41%。

二、工作职责

司法局是区政府管理和指导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并组织督促实施。

2、组织实施中央、省、市司法行政部门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3、管理和指导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全区法制宣传规划,并组织督促实施。

4、组织和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工作,制定依法治区规划,承办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5、管理和指导全区公证、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公证服务机构。

6、管理和指导全区司法所、乡镇法律服务所、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站的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疑难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并办理刑满释放和期满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安置帮教工作。

9、管理和指导全区司法行政干警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具体业务

(一)下设单位

1、公证处:
冠名:陇南市武都区公证处(涉外公证处)
执业公证员:4名
承办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件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2、康达律师事务所:
冠名:陇南康达律师事务所
执业人员:专职律师4名,法律工作者1名。
业务范围:
(1)提供法律咨询;
(2)代写法律文书;
(3)担任刑事案件受害人的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包括公安阶段、检察阶段、法院阶段),并担任自诉案件代理人;
(4)担任婚姻、继承、侵权、赔偿、合同、债务等民事案件代理人;
(5)担任行政案件代理人;
(6)担任企、事业法人、团体、个人常年法律顾问;
(7)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3、法律援助中心:
武都区法律援助中心现有工作人员3名,其中律师2名,法律工作者1名。
法律援助的范围:
(一)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二)内设机构

1、人秘股
负责局机关重大政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协调股室之间的关系;负责政务信息、公文处理、文秘、信访、统计、档案管理;协助局领导管理干部职工队伍;负责本系统公务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2、宣教股(全称:法制宣传教育股)
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普及法律常识;负责培训和协助培训普法骨干;负责编印普法教材。

3、基层股
指导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及有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考试报名审查、年检注册和审查办证工作。

(三)加挂机构
1、治区办(全称:陇南市武都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区委《依法治区决定》,人大《依法治区决议》和区政府《依法治区规划》,管理和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工作。制定依法治理规划、总结推广依法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负责依法治理工作的验收、考核、颁证工作。

2“两劳”安置帮教办(全称:武都区“两劳”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
负责“两劳”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帮教组织建设、工作人员培训、总结推广安置帮教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指导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的工作。

四、部门黄页

办公地址:陇南市武都区盘旋西路030
办公电话:0939—8213684
邮编:746000
传真:0939—8213684
电话:15825895017 18693909100 传真:0939-8658811 邮箱:7517935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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