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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都区林业局

信息来源于:陇南都市网 发布时间:2014/6/1
1、贯彻执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林业“三法两例”,并依法监督检查。

2、制定全区林业发展战略、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审报和核批全区林业发展、生态体系、产业体系以及涉及国土整治、环境保护中林业的项目,并组织实施。

3、统一管理全区林地、森林资源等保护、管理及开发利用、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的金额管理;依法审核、审批由区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的生态保护、国土整治方案及规划,并参与实施监督。

4、组织实施国有林区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绿色通道工程、长防林建设工程、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参与实施生态建设工程、水土流失区宜林地生态措施工程,并组织监督检查。

5、组织实施全区全民义务植树、“十年恢复植被”’城镇绿化、乡村造林等为主的造林绿化工作。

6、管理金区林地、森林、宜林“四荒”地和退耕还林地的开发利用。指导全区经济林果支柱产业、花卉业、森林旅游业和其他涉林产业,以及国有林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管理。

7、指导和主管全区森林、裕河金丝猴自然保护区、大熊猫保护站、森林风景名胜区、景观的建设管理。

8、指导和管理全区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和林政稽查工作的监督查处、全区森林备类案件的查处、协调与各毗邻地区联防组织的日常事务。

9、负责全区林业科技、、教育、宣传、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兴林的各项方针、规划和各类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林业学术交流和技术引进。

1 O、负责全区林业建设资金(基金)的管理,监管全区国有林业资产、管理林业系统计划财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林业建设的财务、投资政策和价格、税收、信贷措施,并组织实施;征收、建立并监督使用林业基金资源补偿费,监督检查金区林业基本建设情况,监督指导全区林业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计划财务工作。

11、负责管理林业系统的人事劳资和社会保险工作,对所属单位按干部权限进行管理,管理全区林业行业技术工人的培训、考核;指导林业事业单位的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

1 2、指导全区林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

1 3、承担区委、区政府以及市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土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牵涉生态内容的工作。

内设机构

1、人秘股
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访、保密、财务、房建、保卫及后勤工作;承办总支和机关支部、工会、妇联、计生工作;总支、局务、局长办公会议和重要综合会议的组织和各项设定事项的督办反馈;贯彻落实有关干部、人事、劳动制度,负责机关和林业系统机构设置、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调配、劳动工资、福利保障和干部、职工考核,负责职称评聘、专业人员考评和干部培训考核工作。

2、计划财务股
负责全区林业行业财务、计划和统计工作。编制全区林业发展,基本建设规划和计划;审批各类建设,开发项目,组织筹集林业建设的资金,监督检查全区林业各类专项资金和林业事项经费的收支使用;专管天保资金、生态公益林建设资金的封闭运用,管理林业国有资产,编报各类林业统计报表,监督全区林业基本建设,参与林业重点工程的检查验收,并实施财务监督和审计。

3、造林绿化股
负责全区造林绿化、城镇绿化行业管理;制定和监督实施各类造林绿化技术规程;负责对全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国营林场、推广站、集体林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绿色通道、森林旅游、花卉业、种苗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全区“十年恢复植被”等长期规划、计划的编制、申报;组织各类造林绿化工程的可研论证、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全区全民义务植树。

4、科技教育股
负责全区林业科技、教育、造林绿化和宣传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林业科技各项规划、计划,以及林业科技宣传和科普活动,指导开展林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和金区林业推广单位的技术承包,以及新技术开发工作,负责全区林业技术监督,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林业行业各类专业人才的进修、培训和管理,负责林业系统各类专业职称的申报、考核、评聘工作。

5、资源林政股
负责全区林地、森林资源林政及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林地使用审批与管理工作,调处山林权属纠纷,组织全区森林生态资源的调查、评估与动态监控,实施国有林区天然林保护工程,负责全区林业行政执法,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指导林权证的颁发,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全程管理,督查全区木材凭证采伐、运输与经营加工,监督全区林区安全生产、林产加工、化工和林区矿产开发等多种经营与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以及对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猎捕、驯养、繁殖利用。负责金区森林、陆生野生动物、林区水生珍贵动物的保护管理、监督和利用工作。

6、陇南市森林公安局武都区分局(附设武都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受区林业局、公安局双重领导负责全区林业公安和森林警察工作。负责全区林业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复议,普法工作以及林政稽查工作。贯彻执行“三法两例”,查处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一切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查禁林区毒源,植物的种植,组织林业专项斗争,管理林区派出所,林政稽查队和全区林业警察队伍,以及森林警察警衔的申报和装备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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