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单位:
自2017年12月21日19时起,武都区滨江中学环境空气自动站点监测结果显示,空气质量指数(AQI)超过200,23日19时最高达300。经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会商,对武都区大气污染进行了潜势分析:未来72至96小时将持续受静稳天气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较差,武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将持续重度污染。
根据监测数据分析,武都城区近期大气污染主要污染成因为低空面源燃烧污染。
按照《陇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报经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陇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启动武都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陇环应急发〔2017〕1号),要求我区自12月23日24时前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按照陇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启动武都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陇环应急发〔2017〕1号)要求,根据《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武都区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陇环应急发〔2017〕1号)的规定,武都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自2017年12月23日23时起,武都区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要求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切实落实以下应急措施:
1.通过区电视台等主要媒体及城区电子屏等方式,发布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信息,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2.要求乡镇、社区、街道办加强巡查力度,严肃查处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烧荒等“四烧”行为。
3.要求建设部门进一步加大施工场地扬尘管控力度,责令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施工、建筑拆除、渣土运输等作业,同时加大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频次。
4.要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加大查处力度,禁止露天烧烤。
5.要求食药部门全面排查餐饮企业清洁能源改造及油烟治理进展情况,对改造及治理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业整顿。
6.要求公安交警、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卡口管控,加大渣土、商砼、煤炭等运输车辆查处力度,严控以上车辆进入主城区。
7.要求公安部门加强查处力度,禁止建成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8.要求环卫部门加大道路保洁力度,增加洒扫频次,降低道路扬尘。
9.要求宣传、文广新及相关部门、乡镇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主要媒体滚动播放相关重污染天气期间各项防治措施,呼吁广大市民增加环保意识,减少散煤燃烧、杜绝垃圾焚烧,减少生活污染。
应急响应启动后,各乡镇、区相关职能部门必须按照《陇南市武都区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对工作不重视、行动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影响应急工作的,应根据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陇南市武都区重污染天
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