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武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进行正常执勤执法时,有路人将现场拍摄的视频掐头去尾发布到网络上,造成部分不明真相的网民跟风转发,更有个别网民对视频中正常执法的民警进行侮辱和谩骂,严重损害法律尊严和执法活动严肃性。
微信昵称为“小**”的网民在微信朋友圈发表了一段并不完整的关于武都交警执法的视频,并附文字辱骂武都交警,呼吁其好友转发扩散。发现这一警情后,我大队高度重视,并迅速向公安局党委汇报,由网安大队开展落地核查和调查取证工作。而网安大队民警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微信昵称为“思*”的网民在微信群里发表辱骂武都交警的言论。
调查,上述言论发表者分别为王某,武都区东江镇人,张某,武都安化镇人。经询问,王某、张某对自己在网上无端辱骂武都交警的寻衅滋事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王某、张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三日、五日的行政处罚。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微信、微博、网络论坛、QQ群等媒介上发布、散布不实言论,要承担法律责任。对发布或转发的信息要进行甄别、核实。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网络谣言散布者、传播者,网信和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审核: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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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冯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