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1日晚,武罐高速,天色已暗,夜雨绵绵。
2018年5月21日凌晨,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接到报警称:“兰海高速陇南市武都方向离洛塘服务区附近发生交通事故,一人被撞死亡,肇事车辆逃逸”。
接警后,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同时向大队领导汇报警情,大队立即启动逃逸事故侦破机制,成立“5.21交通肇事侦破小组”,大队长赵鹏图带领一组民警分别赶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和高速公路监控中心调取监控,巡查肇事车辆运行轨迹,教导员刘国毅赶往事故现场指导现场勘查。
事故现场位于兰海高速496公里+840米处,武都方向,雨水冲刷后的现场几乎没有了痕迹,事故现场的遗留物成为破案的关键,经过一番细致勘查,发现现场遗留有一个破损的小车后视镜,这一重大发现令事故处理民警信心陡增。
立即将这一重大线索反应到正在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的大队长处,大队长同支队指挥中心民警以及武都收费所调取视频影像,并应用陇南公安交警集成指挥平台、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等部署在支队交通指挥中心各项科技信息化应用程序,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方式,对大量过车数据进行筛选、对比,最终在千余辆车内发现甘A5**81号小型汽车在案发前与案发后的车辆特征,通过核查该车运动轨迹,初步认定该车有重大嫌疑。
此类案件是武罐高速公路运营以来发生的第一例肇事逃逸案件,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队放弃休息,全力追捕肇事车辆,由于现场未留下线索,又发生在雨夜,物证匮乏,侦查难度较大,民警便按照时间顺序逐秒逐车进行核查,在武都区公安局刑侦部门的协作下,终于在高速公路定西站驶发现肇事车辆运行轨迹,大队立即委派追捕小组立即赶往定西展开追捕。
在赶往定西的途中,大队指挥中心与车主取得联系,在民警强大的攻势下,犯罪嫌疑人主动和追逃小组的民警电话联系,后办案民警在定西市内管营镇将犯罪嫌疑人及嫌疑车辆控制。
经定西市公安局支持配合,办案民警连夜在内管营派出所办案区对嫌疑人进行询问,嫌疑人对2018年5月21日凌晨在陇南市高速公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驾车逃逸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肇事司机李某已被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此,我们也提醒各位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积极合法处理,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抢救伤员挽救财产,切勿抱有逃避承担责任的想法,逃逸只会让后果更加严重:
(1)因逃逸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逃逸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2)对逃逸的当事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因逃逸致使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