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建立诚实守信的法治环境,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效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现将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对王红涛等250名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
本公告的被执行人必须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履行法定义务,否则,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予以制裁。对逃避、阻挠、抗拒和不协助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公告一经发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决定书即视为送达。
社会公众可对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以及违反规定进行消费的行为进行举报,我院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予以保密,案件因此执结的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举报电话:0939-8239128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