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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陇南市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公告

  • 冷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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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复:1
  • 发表于:2020/7/8 21:15:51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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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陇南市财政局《陇南市关于印发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实施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采取省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市、县区所属企业就业。
二、招聘范围
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和有意愿在甘肃就业的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鼓励用人单位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签约就业单位但又解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出具《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无需再提供《就业报到证》。已享受过省财政生活补贴的毕业生,不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三、企业资格和岗位要求
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企业规模较大的我市十大绿色生态产业企业和市、县区所属各类企业,毕业生有就业意愿的科技型、创新型和新兴经济领域、新业态的小微企业,以及经营管理规范、经省级认定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可纳入。
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不得纳入:
1.不遵守《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的企业;
2.对招聘毕业生补贴期内,不及时办理社会保险、不及时发放工资报酬的企业;
3.违法经营,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企业;
4. 上年度或本年度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不为招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企业;
5. 经营管理松散,上年度或本年度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的企业。
四、扶持政策
省财政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招聘企业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通过本项目招聘到企业的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所属市、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按照依法订立的合同进行管理,享受补贴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毕业生订立的劳动(劳务)合同,并允许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补贴结束后,用人单位应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的毕业生。
五、上报岗位计划
全市岗位计划于2020年7月13日开始申报至2020年7月20日截止。市直企业报市人社局,各县区企业报各县区人社局。企业申报时须向所在地县区人社局(市直企业须向市人社局)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企业情况介绍,明确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社保待遇等材料。
市、县区所属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县区人社局初审后报市人社局审核后确认纳入。
六、下达指标
市人社局根据各县区上报的岗位计划情况和指标申请报告、大就业信息系统中各县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数据库人数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就业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向市直企业和各县区分解下达招聘指标,各县区企业由各县区人社局下达指标。3个未脱贫贫困县由省人社厅单独下达指标。
七、组织招聘
指标下达后,各县区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可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征集招聘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纳入毕业生招聘补贴范围。
各县区可通过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组织承担项目招聘任务的企业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招聘对接,市直企业根据下达指标数由用人企业自主招聘,并报市人社局对招聘的毕业生进行审核。要鼓励企业尽可能多提供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要通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数据库信息,重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介工作。
市直企业招聘和各县区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时间于8月10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各县区自定),最迟要于8月20日前完成招聘人员和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并于8月25日前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由市人社局下发审批文件,确保9月招聘人员全部上岗。
八、资金拨付和申报
9月份,省财政根据各地招聘指标,统一将毕业生生活补贴下拨至市、县区财政。从10月份开始,招聘企业按月向市、县区人社局为招聘的毕业生申报生活补贴,申报生活补贴须提交:企业向招聘人员发放工资报酬花名册、当月考勤表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市、县区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社局提交的审核结果,将招聘毕业生的生活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不得通过企业发放。
九、考核管理
各县区人社局要加强对企业招聘毕业生的管理,完善考核管理办法。招聘毕业生与企业双方因各种原因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招聘企业应及时向县区人社局(市直企业须向市人社局)报告。市、县区人社局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形,应及时报告同级财政局停发生活补贴。补贴期满毕业生,企业要积极吸纳留用,未被留用或不愿意留用的毕业生可自主择业或创业。
人员离岗指标空缺时,市、县区可以按剩余补贴资金重新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员同样享受3年补贴政策(结余资金够三年补贴时予以递补,不足时将不予以递补)。财政局每年将对递补后仍结余的资金进行集中清理收缴。
十、工作要求
各县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各县区人社局要切实发挥好实施单位的主体责任,科学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推进任务落实,不得随意变更政策,限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参加企业招聘,阻碍人才自由流动和企业自主用人。财政局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各县区人社局、财政局要强化对企业招聘人员日常考勤考核的监督,增加随机抽查频次,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严防虚报、冒领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2020年10月20日前,各县区要将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送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根据各县区上报的情况总结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全市项目实施情况总结上报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
各县区人社局咨询、举报投诉电话: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陇南市   0939-8236221
武都区   0939-8232266
徽   县   0939-7521702
礼   县   0939-4421195
宕昌县   0939-6171198
康   县   0939-5121302
             0939-5932233
两当县   0939-7121115
西和县   0939-6628977
文   县   0939-5522136
成   县   0939-3225082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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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雪之鹰
  • 发表于:2020/7/13 3:53:42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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