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陇南市文县县城东坝滨河路段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希望广大驾驶人及各位家长汲取案例教训,引以为戒,一定要按照相关的道路行车规定驾驶车辆,预防发生同类交通事故。
2021年06月23日12时19分许,文县城关中学学生符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同学王某某)由文县滨河路驶往韩家坝大桥方向,行驶至东坝加油站路段处时车辆驶出路面,与路边围墙发生碰撞,造成符某某、王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符某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且该摩托车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增大了损害后果。当前,特别是在暑假中,未成年人驾车情况也相比往常要多,那么未成年人无证驾车都有哪些危害呢?一是极大恶化道路环境存隐患。由于缺乏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加之青少年偏爱刺激的心理,未成年人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容易发生随意穿插骑行、横冲直撞、闯红灯,超载、超速、逆行,不注意避让行人、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扰乱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对其他行车和车辆构成威胁。二是极易导致交通事故酿悲剧。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还不健全,应急应变能力相对较差,又无专业技术在身,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一旦遇到突然的紧急情况,往往手足无措,极易引发事故,造成车毁人亡,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了很大的威胁。三是无法获得保险赔偿难救济。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相关法规规定,就算机动车购买了保险,无证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也无法获得保险赔偿,交通事故被侵害人将难以得到保险救济。所以,交警小哥一直在强调:监护人要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管好自己的机动车,不能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未成年人驾驶。切勿为了让孩子及早学车掌握一门技能而“拔苗助长”,更不能成为纵容他们变为“马路杀手”的帮凶。希望广大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要加强对孩子的管理教育,堵住源头。
┃文章来源:陇南文县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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