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区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专责组:
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风险居高不下,为高效精准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预警监测,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效率、质量,落实最小单元防疫管控措施,现就进一步加强“场所码”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场所码”应用范围
(一)城乡、村社各类检疫站(点)和全区18个交通要道出入口;
(二)城乡各类居民小区、火车站、汽车站、学校、医疗机构等重点区域场所;
(三)城区各类公共交通运营车辆;
(四)冷链食品、餐饮旅游、交通运输和物流快递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场所;
(五)区内宾馆、酒店、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医药门店、各类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等经营性场所;
(六)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武各有关单位。
二、“场所码”使用方法
“场所码”申领操作流程和具体使用方法为:个人首次登录“陇南健康”小程序→“场所码”申领→用户操作,详细操作和使用流程附后。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和各领域、各行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推广使用“场所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预警监测、信息精准、便捷高效、方便群众和实现无接触精确登记、避免交叉感染的重要意义,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情况,即日起迅速全面推行使用“场所码”,为防控工作赢得先机。
(二)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各部门要靠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好“场所码”的使用要求。所有人员进入村社、小区时需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扫码登记“场所码”个人信息,凡发现健康码及行程码异常人员,立即报告所属村社。
(三)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各部门要广泛全面动员,多措并举推进,采取微信、“抖音”、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村大喇叭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场所码”推行使用的政策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配合工作。广大党员干部、公务人员和社区(村组)包村干部、志愿者要熟悉吃透政策,主动带头,率先申领,指导动员亲朋好友、包保对象申领,带动全区人民积极参与。
(四)区疫情防控督查督导组、各专责组要及时对“场所码”推行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