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交通运输局 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召开康县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甘肃省定价目录(2022版)》及《甘肃省定价听证目录》等有关规定,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受提出调价方案的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县发展和改革局拟于2023年12月中下旬组织召开康县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主要事项
(一)拟定《康县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
二、听证人构成及名额
(一)听证会参加人。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25名,具体名额及产生方式如下:1.具体名额:县人大代表2名、县政协委员2名、政府相关部门人员7名(县政府办1名、县发改局1名、县交通局1名、县财政局1名、县市场监管局1名、县司法局1名、城关镇1名)、相关领域专业人员1名、经营者代表5名(其中,公司经营者代表2名、出租车驾驶员经营者代表3名)、消费者代表8名(县消费者协会推荐3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从自愿报名的消费者中随机选取5名)。
2.产生方式:经营者、消费者参加人采取公开自愿报名的方式。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产生;报名人数不足时,由县交通局委托相关社区推荐产生。政府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领域专业人员等参加人员由县交通局聘请。
(二)听证会旁听人。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5名,通过自愿报名,按照报名顺序选取的方式产生。
(三)听证会记者席。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1名,由县发改局邀请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参加。
二、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公平、公正地反映意见;
3.对出租车经营情况有一定的了解;
4.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6.热心公益事业,保障参会时间。
三、报名办法
(一)听证会参加人代表由各单位推荐,推荐单位请于2023年12月2日前将参加人员推荐表(见附件)报康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股。
(二)自愿参加听证会的经营者、消费者及旁听人员请于2023年11月23日至12月2日期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康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股报名。
报名地址:城关镇中街政府统办大楼1309室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2日
联系人:周丽霞 13830939359
特此公告
康县交通运输局
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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