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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陇南西和:全面推行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区道路通行措施通告

  • 冷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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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4/2/7 12:57:21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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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全面推行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
在城区道路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便民利企有关改革部署,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促进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根据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的通知》精神,决定进一步推行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以及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全天24小时均可在我县城区中心道路范围通行,其他类型黄牌货车禁限行规定不变。
二、皮卡车、蓝牌货车、新能源轻型及以下货车,全天24小时均可在我县城区中心道路范围通行。
三、其他黄牌货车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禁限行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提前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按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
四、本通告所指车辆不含危化品运输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需按规定办理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码。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西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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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陇南西和公安交警
┃图文编辑:编辑:冯丽霞  审核:张玮  监制:张扬
┃商务合作Tel:15825895017
┃转载授权请联系微信号:ln1869390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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