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陇南市征集2024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岗位有关工作公告

  • 冷眸
楼主回复
  • 阅读:614
  • 回复:0
  • 发表于:2024/3/7 16:45:57
  • 来自:甘肃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陇南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陇南都市网


扫码进入工作推荐群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0件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4〕10号)精神,为做好陇南市2024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征集岗位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4年,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

二、申报项目单位范围及申报资料

(一)项目单位范围。我市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二)申报所需资料。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申报时须提交:

1.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单位情况介绍1份,需明确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社保待遇及工资报酬;

3.申报单位填写《陇南市2024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岗位申报表》(见附件,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上所需材料报市、县(区)人社部门审核。

三、项目人员范围及参与方式

(一)项目人员范围。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涉藏地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二)参与项目方式。凡符合项目人员范围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关注“陇南人社”“陇南武都人社局”“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陇南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陇南宕昌人社局”“陇南徽县人社局”“陇南康县人社局”“陇南两当人社局”“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信息,及时参与。

四、扶持政策

省级财政对通过本项目聘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发放至毕业生个人社保卡账户,补贴期限3年。项目聘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用人单位所在市、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项目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项目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

五、相关要求

1.申报项目单位须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能够与招聘毕业生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2.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向市、县(区)人社部门申请项目指标,提交岗位需求。

咨询电话:陇南市人社局  0939-8236221

武都区人社局 0939-8239066

文县人社局 0939-5522745

宕昌县人社局 0939-6171198

徽县人社局 0939-7539382

成县人社局 0939-3225082

两当县人社局 0939-7121115

西和县人社局 0939-6628977

礼县人社局 0939-4421195

康县人社局 0939-5932233

附件:陇南市2024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岗位申报表(请在陇南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6日


┃文章来源陇南人社
┃图文编辑:编辑:冯丽霞  审核:张玮  监制:张扬
┃商务合作Tel:15825895017
┃转载授权请联系微信号:ln18693909100

找工作  找房子  相亲上陇南都市网



▼:招聘求职租房转让|顺风车|阅读原文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