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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举报有奖|陇南法院悬赏公告

  • 冷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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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4/3/20 16:50:51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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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执行工作成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照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特发布以下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强军儿,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现住陇南市武都区汉王镇罗寨村,身份证号:622621197112281032。
执行案号:(2020)甘1202执880号
执行标的额:170000元
悬赏金额:申请人承诺凡是向武都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强军儿财产线索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将按照举报财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被执行人:潘建强,男,汉族,1989年9月出生,现住陇南市武都区汉王镇汉王街村,身份证号:622621198909071037。
执行案号:(2021)甘1202执2983号
执行标的额:50000元
悬赏金额:申请人承诺凡是向武都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潘建强财产线索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将按照举报财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被执行人:卯伟新,男,汉族,1991年4月出生,现住陇南市武都区秦都佳苑3号楼2单元,身份证号:622621199104092716。
执行案号:(2022)甘1202执恢254号
执行标的额:92848元
悬赏金额:申请人承诺凡是向武都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卯伟新财产线索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将按照举报财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予以奖励。
   
被执行人:李倩,女,汉族,1971年11月出生,现住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江岸名都小区11号楼,身份证号:622621197111121723。
执行案号:(2023)甘1202执2262号
执行标的额:147333元
悬赏金额:申请人承诺凡是向武都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李倩财产线索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将按照举报财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何法官 焦法官 王法官
联系方式:0939-5910087 0939-5910086 0939-5918090
联系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发动社会力量查找线索,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效打击被执行人逃避债务的行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本院现依照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对被执行人进行公告悬赏。凡提供公告所示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并实际控制的,奖励举报者公告所示的奖金。两人以上提供财产线索的,法院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对先提供的兑现奖金;联名提供的均分悬赏金。

甘肃省文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解亚东与被执行人王存贵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存贵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解亚东提出悬赏执行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存贵,住文县中寨镇大海村二社,身份证号码:621222198810257636。
    执行案号:(2023)甘1222执116号。
    执行依据:甘肃省陇南市文县人民法院(2023)甘1222民初354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49036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存贵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为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的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13919565799     
   联系人:张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甘肃省文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宋小虎与被执行人陶力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陶力杨在原案中和解后未履行,恢复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宋小虎提出悬赏执行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陶力杨,住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北山东路教场下巷0233号,身份证号码:622621196310080632。
    执行案号:(2023)甘1222执恢1号。
    执行依据:甘肃省陇南市文县人民法院(2023)甘1222民初96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2820000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陶力杨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为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予以5000元现金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13919565799    
    联系人:张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文章来源:武都区人民法院 文县人民法院
┃图文编辑:编辑:冯丽霞  审核:张玮  监制:张扬
┃商务合作Tel:15825895017
┃转载授权请联系微信号:ln1869390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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