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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违规用火引发火情,武都公安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2人

  • 冷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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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复:0
  • 发表于:2024/4/3 18:07:01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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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前后,野外农事、进山踏青、扫墓祭祀等活动开始增多,正是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时期。然而,部分人员安全防范不到位,存在侥幸心理,不顾火灾隐患,违规用火引发火情,给广大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威胁,最终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案 例 拓 展



案例一


3月29日12时许,鱼龙镇村民包某某在上坟祭拜时,因不当焚烧纸钱而引发火灾。目前,包某某已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现已羁押在武都区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3月28日14时许,马街镇村民张某某在自家荒地里“烧荒”,点燃荒地柴草后火势失控,引发附近草坡着火,当地政府及时组织群众将火扑灭。目前,张某某已被武都区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案例三


3月28日16时许,洛塘镇村民马某某在田间焚烧杂草时不慎引发火情,17时许明火被扑灭。目前,马某某已被武都区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在野外作业或者祭扫活动时,严格遵守野外用火规定,禁止到山林、草地附近焚香烧纸、燃放爆竹,更不要乱扔烟头,一旦发现火情、烟点,要及时报警求助。要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一旦发生人为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件就在眼前,警示就在身边,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勿以身试法,悔恨终身!
┃文章来源:陇南武都公安
┃图文编辑:编辑:冯丽霞  审核:张玮  监制:张扬
┃商务合作Tel:15825895017
┃转载授权请联系微信号:ln1869390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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