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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陇南礼县:关于学生交通安全严禁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告知书!

  • 冷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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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4/4/25 11:54:13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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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同学们:
  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共享单车等)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交通工具,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与快捷,但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隐患和危险。学生上下学路上车辆较多,交通环境复杂,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严禁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请家长朋友做好配合工作,共同维护学生生命安全。
一、中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的危害
1、很多中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2、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较差,中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中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电动车一般车速较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有些中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4、有些中学生骑电动车甚至超标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威胁到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5、中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二、正确认识“电动车”及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动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年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号牌、佩戴符合国家3C质量认证的安全头盔;不得加装遮阳伞、不闯红灯,后座不得载人,安全文明驾驶。年满18周岁以上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及行驶证,并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电动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违法也要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含电动摩托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罚款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违法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责任。
三、家长需履行好监管责任
(1)积极劝导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做到骑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同时做好孩子的榜样。
(2)要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孩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跟孩子一起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认识交通标志、危险标志、禁止标志。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查无证驾驶、违规载人、闯红灯等行为,对学生违法违规行为一样严查。一经发现未成年人有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处理,并对学生家长进行教育训诫。
(3)开车时,请不要开斗气车,不强行超车,不超员超载,不超速行驶,不闯红灯,不饮酒驾驶,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乱放,不车窗抛物,文明礼让行人,行车中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4)为了孩子的安全,家长们要履行好教育和监护责任,不违法违规为学生购买和提供电动车、摩托车等交工具出行或上下学。
上下学建议:
1、适当改变出行方式。建议根据距离远近采取学生自己步行、骑自行车、家长亲自接送等。
2、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骑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一定得佩戴安全头盔,一人一盔,安全伴随。
3、定点接送。家长要与孩子约定好更合适的接送时间,避免造成校门口附近交通拥堵,接送时不可超载。
┃文章来源:陇南礼县公安交警
┃图文编辑:编辑:冯丽霞  审核:张玮  监制:张扬
┃商务合作Tel:15825895017
┃转载授权请联系微信号:ln1869390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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