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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陇南的家长注意看:别再让你的孩子服用尼美舒利

  • 冷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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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2953
  • 回复:4
  • 发表于:2011/2/19 18:37:43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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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中国,目前世界上少有国家在儿童中推广使用尼美舒利,欧盟已于2007年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尼美舒利,美国则未批准儿童用药。而国家医学权威著作《新编药物学》最新版中并没有标注可用于儿童。

更令人寻味的是,康芝药业瑞芝清(尼美舒利颗粒)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020137,其审批的2002年,正好是已处决前药监局局长郑筱萸主政期间。
法院指控“郑筱萸在1997年中至2006年年底担任国家药监局局长等职务期间,于2001年到2003年,擅自降低审批药品标准,其后被揭发部分药厂虚报药品资料,其中六种是假药”


  
  • 冷眸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1/2/19 18:40:58
  • 来自:甘肃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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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成都、深圳等地已经下架儿童退烧药尼美舒利,部分省级城市的三甲医院的儿科也强调不主张使用,但地市、县、乡级仍然不需要处方可以轻易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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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冷眸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1/2/19 18:47:32
  • 来自:甘肃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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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尼美舒利的适应症,2006年欧盟更新尼美舒利制剂说明书注明适应症为“急性疼痛的治疗、疼痛性关节炎的症状治疗、痛经”,其后欧美药品管理局的多次安全审查中也只被提及“急性疼痛、骨关节炎疼痛症候和原发性痛经”,均未提及发热,更不可能明确儿童发热。在国内,尼美舒利治疗发热适应症被明确是在2008年,该年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修改尼美舒利口服制剂说明书时,较旧版适应症新增“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一位医生朋友告诉记者,在2007年时,广东白云山制药总厂生产的尼美舒利说明书就强调:该药的“儿童用药安全性尚未建立”。

由此可见,在国内,尼美舒利治疗儿童发热为事后追认的适应症,在法律程序上本末倒置了,比如瑞芝清应该先由2002年批准发热适应症再临床推广,实际却变为2002年临床推广多年后2008年才被批准治疗发热。并且,这种既成事实的推广并未实施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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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愚蠢的人
  • 发表于:2011/2/20 16:27:21
  • 来自:甘肃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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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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