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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武都城区街道公用停车位收费何时休?

  • 我爱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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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2988
  • 回复:1
  • 发表于:2011/2/20 17:11:46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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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都市区内实行停车收费,对街道乱停乱放车辆从一定程度上有着规范和制约作用,但是我要说的是这个停车费用应该由谁来收!
    市区、城区道路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其土地所有权毫无疑问当属国家所有,占用城市主干道、重要交通次干道设立停车位置,是为了加强城市管理,属于国家行政性收费,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同时,行政机关的所有活动已经有国家税收支持,城市道路是公共资源,行政部门不能拿它搞经营,更何况你“开元”一个普通的汽车销售租赁公司,有何特权,占着社会公共资源,行使国家收费权!!!
    给予物权法关于所有权的规定,拥有所有权才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公共道路按照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在公共道路上停车收费,就好比你拿别人家的房子出租牟利一样,是无本万利的买卖,目前,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在国家的公共道路上设置停车收费项目。
    退一步讲,如果国家要收费的话出示的应当是行政事业性发票,而不是开元公司出具的“手撕客车票涂改的”停车发票。
    再退一步讲,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只能由国资委来行使所有者权益,而目前我市对于公路上的停车位国资委没有授权任何单位进行经营(从法理上讲,公共资源共有,车主作为普通公民,纳税修建了道路,买车缴纳了附加的费用,油中也含有了道路使用的费用,绝对不可能有立法机关允许再重复第四次收取车主用道路的费用)。
      再说,这个停车费是什么费?停车位置费?停车管理费?如果是停车位置费,是否有违法重复征收的嫌疑?因为我们缴纳了养路费以及车船使用税以后,不论是在道路上行驶或者停车,都不应该再被重复收费,毕竟路边停车也属于在道路范围内。如果是管理费,就更加难以理解了,莫非**或者城管部门对道路交通秩序进行管理还要收费?难道政府不给这些部门发工资? 
      还有,停车费到底交到了哪里,最后用在了哪里?是否财政专户专用,是否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所以我们车主可以对这些行为说不!并督促城管查处,如果他们说这个地方有审批\备案之类的,请他们他们出示或公示审批备案单位和号码,也叫我们广大的群众看看他们是在使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依据做出如此批复!陇南这块弹丸之地是否还归共产党管!
  
  • 我爱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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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1/2/20 17:12:52
  • 来自:甘肃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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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希望早日能停止这种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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