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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6/11/8 11:08:17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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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广大热用户: 由于受弱冷空气持续影响,从周日开始,我县出现明显的雨雪降温天气。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广大居民群众防寒保暖问题,及时安排我公司提前启动城区冬季集中供热。为此,原定于11月15日供热时间提前至11月7日7时正式开始。请各用户注意查看室内供热设施,如发现跑、冒、滴、漏现象,请及时与供热公司联系(0939-6624669),确保正常供暖。 此外,根据《西价字(2008)34号》文件精神,冬季供热时间从当年11月15开始至次年3月15日结束,共四个月,热费收费标准一律按建筑面积收取,居民用户为25元/㎡,政府补贴5元/㎡,实收20元/㎡;行政事业单位40元/㎡。目前,热费收缴已进入尾声,请广大用户积极配合,于11月15之前全面缴清热费,对未缴清热费的用户,我公司将采取停供措施。 二0一六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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